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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5-25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6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大学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的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60年的办学历史。她坐落在嫩江之滨闻名遐尔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花园式学校”。2007年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8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2015年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近年来,齐齐哈尔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现设83个本科专业; 4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7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14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4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学校具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并已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齐齐哈尔大学秉承“养正毓德、精存自生”的校训,正在面向未来,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而奋斗。
二、招聘计划
详见《齐齐哈尔大学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二)》。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应聘辅导员A、B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专升本生、特长生),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中共党员。应聘辅导员以外岗位人员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
(六)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七)应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及毕业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获得学历认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日9:00至2016年6月8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报名,登陆http://fdy.qqhr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可在2016年5月29日9:00至2016年6月8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讨论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16年6月9日 8:00-15:00。
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大学中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本科、硕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研究方向的证明。
3、报考辅导员A、B岗位人员需提供本科录取三联单(加盖档案
管理部门公章)以及由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现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应聘我校所招聘岗位,并且应聘成功同意协助办理调转手续的证明材料(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原件、
复印件各一份。
6、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
(五)笔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
笔试具体要求及考场安排请于6月11日登陆齐齐哈尔大学主页查看。
(六)面试时间: 2016年6月19日。
面试具体要求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于6月17日前登陆齐齐哈尔大学主页查看。
(七)考试办法
岗位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八、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九、聘用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3、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原件;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十、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qdrlzy728@163.com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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